招生项目、计划、范围
1.招生项目
体育: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等。
艺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绘画、书法等。
2.招生计划
(1)各区(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数量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的2%,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的5%。
(2)艺体教育办学特色鲜明,近两年参加省市艺体比赛成绩优异的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增加招生计划的,须报经市教育局批准。
(3)未按照以上最低标准招生的学校,剩余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3.招生范围
按照《枣庄市教育局2016年全市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工作意见》相关要求,学校在其批准的招生范围内招生。